福建廈門經貿集團有限公司房產招租公告
(第2302期)
一、產權人:福建廈門經貿集團有限公司。
二、租賃標的
(一)標的物情況:廈門市思明區惠通巷10號一層109.85平方米房屋。
(二)租賃期限:三年。
(三)租金底價及遞增:第一、二年度月租金掛牌底價為¥2,700.00元(大寫人民幣:貳仟柒佰元整),年租金底價為¥32,400.00元(大寫人民幣:叁萬貳仟肆佰元整),第三年度月租金在第二年度月租金的基礎上增長5%。租金按月結算,每個結算期的首7日內支付租金。合同履約保證金為三個月租金。競價保證金為¥8,100.00元(大寫人民幣:捌仟壹佰元整),中標后該競價保證金自動轉為合同履約保證金,若中標單位未能履行競價投標承諾,我司將不予退還該競價保證金。
承租競價人須于2023年04月17日前將競價保證金匯入以下賬號:
賬戶名稱:福建廈門經貿集團有限公司
賬號:40351001040004908
開戶行:中國農業銀行廈門濱北支行
三、標的基本情況及風險提示
(一)租賃標的物所在樓層為第一層,租賃面積109.85平方米(含公攤)。
(二)無裝修免租期。
(三)租賃標的物現狀與位置以實地看樣為準,意向承租方自愿參與投標視為對租賃標的物狀況無異議。
(四)租賃標的物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、轉讓、轉借、入股、承包、與他人調劑交換。
四、租賃用途:按規劃用途使用,不得更改用途,不得用于違法之用途。
五、承租競價人資格:承租方須為資信良好的境內企事業單位或個人。
六、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條件
(一)承租方應嚴格履行《房屋租賃合同》。
(二)承租方自行辦理營業執照等證件,守法經營,維護經營場所衛生。
(三)租賃過程產生的各種稅費由出租方、承租方按國家相關規定各自承擔。
(四)承租期間承租方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水、電、電信、物業管理費等均由承租方承擔。物業管理費由承租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繳交。
(五)承租方對承租房只有使用權,不得改變用途。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,私自將承租房轉租、分租、轉借、轉讓、合作、承包、分包的,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與經濟責任由承租方無條件承擔,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,由承租方負責賠償。
(六)如因政府建設征用等,造成合同已無履行可能,承租方應無條件無償地歸還出租方,出租方不承擔違約、補償、賠償等責任。
(七)承租方不得改變房屋建筑結構,如需裝修應將裝修方案報出租方審查同意后方可實施,并向出租方繳交3000元裝修押金。
(八)合同履行未滿二年,出租方、承租方均不得單方提前終止合同,否則以違約處理。若出現違約情況,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與合同履約保證金(不計利息)相同數額的違約金。
(九)租期滿后該租賃標的物上裝修歸出租方所有,原承租方不得拆除、破壞,否則將不退還合同履約保證金。
七、競價方式:密封報價(本次競價的加價幅度須是人民幣50元或其整數倍,否則視為無效報價)。
八、公告期限:2023年03月27日-2023年04月17日(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承租方,則公告期限以每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順延,直至2023年09月30日期間有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或另行公告為止)。
承租競價書密封蓋章送至廈門市思明區龍山中路8號4層資產營運部。
九、聯系人:葉先生;咨詢電話:0592-5197136。
福建廈門經貿集團有限公司
2023年03月27日